中研网讯:
近日,《江苏省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
水利工程建设
运营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正式发布。
不预设任何门槛,不再“进不来”
长期以来,我省水利建设项目,
投资来源以公共财政为主。仅在部分城市自来水、
污水处理、农村饮水安全等水利
水务项目上,有零星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与经营
管理。据统计,近5年我省水利建设项目中,社会资本投资的仅占投资总量的5%左右。
社会资本投资水利建设项目,主要存在“进不来”“不愿进”和“不可持续”三个方面的问题。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:“我省《办法》将国家实施意见中的‘重大
水利工程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’扩展为所有水利工程建设运营一律向社会开放,不预设任何社会资本进入门槛,‘进不来’的问题已经不存在政策障碍。”
记者从省水利工程建设局了解到,我省列入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的项目共10大项20小项,总投资约990亿元。目前有两项已基本实施完成,5项正在开工建设,其余项目正在抓紧办理前期工作。“这些项目都是公益性项目,没有直接收益,将以公共财政投资为主,也欢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。”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,目前水利工程以财政投入为主,为了保证社会资本公平参与竞争,《办法》规定,所有项目一律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等方式择优选择投资方,确定投资经营主体。此外,社会资本投资的水利建设项目,可进入行政审批“绿色通道”,优先审核、审批,实行限时办结。
政府补贴+市场运作,解决“不愿进”
作为淮河治理工程的一部分,淮安三河闸正在进行加固改造,工程管理处
技术人员张友明告诉记者,本次加固共耗资3600万元,资金全部来源于国家投资。“这样的水利工程没什么收益,谈不上盈利能力,社会资本根本不想参与进来。”
水利工程普遍具有投资规模大、建设周期长和公益性等特点,单纯依靠自身收益很难吸引社会资本进入。因此,《办法》指出对公益性较强、基本没有直接收益的项目,可采取配置土地、物业、
广告等经营性资源,或与经营性较强项目组合开发等方式,吸引社会资本参与。对具有公益性功能且预期项目经营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合理收益,但社会效益较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水利项目,则明确政府可对工程维修养护和管护经费等给予适当补贴。对社会资本参与的水利工程
供水、发电等产品价格,探索实行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用户协商定价。通过给予一系列优惠和扶持政策,保障社会投资主体收益不低于同期国债利率。
记者了解到,我省目前已有此类项目试点。徐州骆马湖水源地及原水管线工程从骆马湖深水区取水,解决徐州主城区及
铜山、贾汪等地区的区域供水。工程建设总投资24.8亿元,为财政部30个PPP(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)试点项目之一。
作为带有公益性质的水利工程项目,资金和收益都将从何而来?负责这一项目的徐州新水公司计划发展部部长石峰告诉记者,公司主要通过项目融资和自身其它经营收入提供资金,明年9月份工程竣工通水后,将通过政府购买
服务和财政补贴等方式实现收益。“比方说购买一个单位原水,政府付一块钱,而以前由于就近取水,原水是不要钱的。目前我们还在引进其它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来减轻自身资金压力,葛洲坝集团、江南水务公司等5家公司都对我们的项目很感兴趣。”他说,除投入的资本金获取合理的回报外,社会资本还可获取额外收益:“一是社会资本可通过高效、专业的运营减少运营成本,获得额外收益;二是通过扩大供水规模获取,逾期供水量增加的收益将由政府和原水公司按比例分成;三是通过取得低于基准利率贷款节约财务费用、增加利润总额。”